近年来,汽车客运站客流下降、经营入不敷出,人员流失服务质量下降,设施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更新,企业生产安全和政常经营面临巨大压力。汽车客运企业人士建议政府部门重视解决目前汽车客运站存在的问题,明确汽车客运站的社会公益性定位,落实政府对汽车客运站资金补助政策。
明确汽车客运站的公益性定位。
交通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 200-2020)中明确,汽车客运站是公益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但层次较低,约束力较弱。由于汽车客运站具有集散换乘、运输组织、信息服务、辅助服务等功能,承担着进站车辆的安全例检、“三品”检查、反恐应急、疫情防控、文明创建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只有将汽车客运站明确为公益性质,才能得到社会的重视和支持。
落实汽车客运站资金补助政策。
为保证汽车客运站正常运营,发挥公益性作用,建议政府每年应当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34号)中规定,道路客运场站运营管理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
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240号)中规定,道路客运场站建设纳入交通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逐步建立道路客运场站公益性设施维护费用保障机制。应加大力度,落实国家相关规定,每年应当给予汽车客运站一定的资金补助,从根本上缓解汽车客运站的运营亏损压力,确保汽车客运站能够履行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和可持续发展。
鼓励汽车客运站实现站商融合。
在保障汽车客运站用途和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鼓励汽车客运站拓展商业、物业、产业等服务功能,开展寄递物流、邮政、快递、住宿、旅游、商超等配套服务,实行站商融合、以商养站。鼓励依托汽车客运站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构建集散客自助旅游、单位团队旅游、旅游信息咨询、旅游集散换乘、景点大型活动、客房预订、票务预订等功能。鼓励汽车客运站借助班线客车行李舱充足的运力资源,以及客车班次密度高、准点率高的优势,与物流运输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合作,整合快递、运力资源,发挥各自优势联合经营。鼓励乡镇汽车站在不改变产权和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通过招标、委托管理、以商养站等方式开展日常维护。
